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2〕236号)要求,现将我省2016年度广东省民用爆破作业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返回你单位进行公示,并同时在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www.medische-apparatuur.com)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请你单位按照公示管理办法要求和公示格式,将公示张贴于单位的公告栏或显著位置,并于2017年1月16日前将公示情况(附件3)书面反馈给广东省民用爆破作业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若对该同志取得的资格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广东省民用爆破作业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领取证书及退材料时间我们将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复核完成情况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medische-apparatuur.com)。
附件:1.2016年度省民用爆炸物品工程技术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2.各专业组公示(样式)
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广东省民用爆破作业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年 月 日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20-89312812,13729882975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楼(邮政编码:5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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